本报讯(记者张鹤)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记者昨天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获悉,目前该局正与外经贸部门、海关密切配合,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已制订了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系统或网络故障时的应急方案。
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是以电子信息联网手段取代传统的纸质单证审核做法,实现对货物贸易外汇收结汇的监管,比以往进口报关单联网的逐笔核查更为简便、快捷,同时改善监管的有效性,继续为合法规范经营企业的贸易活动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尽量减轻资金压力。
据了解,目前我市外汇管理部门正与外经贸部门、海关密切配合,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外汇管理部门已制订了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系统或网络故障时的应急方案。如果出现上述情况,银行将根据外汇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审核纸质单证的方式为企业办理收结汇业务,这种“双保险”做法将有效避免由于系统或网络故障等情况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