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温州记者解亮
早报讯2008年6月初,7名聋哑妇女在两天时间内相继出现在温州文成县,向当地警方举报一起10多年前的“丑事”:当年她们就读于文成育才聋哑学校时,曾被该校的聋哑“副校长”赵某强奸。
6月9日,赵某被文成警方控制,坊间疯传此事。有人说,赵某是被人报复了。也有人说,为何事发当年,那么多“受害”女生无一人报案?事隔多年后,却在短时间内“不约而同”从温州各地陆续赶往文成,举报此事?
警方已申请批捕“副校长”举报赵某的7名妇女,年纪都在30岁左右,早年曾在文成育才聋哑学校就读,当中有人已嫁出文成县。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文成大峃镇,找到了举报人吴某的娘家。
老人说,女儿今年37岁,在文成育才聋哑学校就读时只有15岁,三年后便离开了学校,“当时女儿跟我说,有个姓赵的副校长总是‘欺负’她。家里人商量后,就不让她再去那里上学了,当时没有报案。现在她们觉得还是要报案,就一起去了。”
在文成县金炉乡,另一名报案人的父亲说,女儿12岁时到聋哑学校读书,就读4年间从不知女儿遭受过侮辱。他每次去学校接女儿回家,赵某还会热心留他吃饭。
接到7名妇女报案后,文成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对赵某实施刑事拘留。
7月9日,文成警方向文成检察院申请批捕赵某。警方表示已掌握了至少3名妇女遭强奸的相关证据,可以判断赵某存在犯罪行为。据知情人透露,赵某已向警方供述了“多次对多名学生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
“副校长”家人称遭“报复”6月9日下午,民警突然出现在文成育才聋哑学校,带走了“副校长”赵某。
从那天开始,赵某的岳父周洪宽就常常一个人坐在楼前,叹息不止。他是这所学校的创办人。
周洪宽说,赵某和女儿周秀英,是温州一所聋哑学校的同班同学,毕业后,两人都在一家五金厂工作。1988年,他办起了育才聋哑学校,把两人叫回来,改行做了老师。女婿教语文和地理,平时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
“开始,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我,所以大家都叫我校长,叫赵某副校长。不过,都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任命。”周洪宽说。
学校创办第一年,招了13名学生,其间最多时一年有43名学生。那些学生大多在八岁至十几岁间,女生占了近半,教学内容以常用汉字和生活常识为主。
在周洪宽眼中,赵某知书达礼,为人本分。“他也是一个聋哑人,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如果他人不好,我怎么会将女儿嫁给他?”周洪宽说。
透过铁门,学校一块黑板上,写上了一首打油诗,“常人难解聋人心,师生本是手足情。学生告师心何在?善恶自有后人评。”周洪宽说,这首诗是他写的。
周秀英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指印的“报告”,并称已送给有关部门。
“报告”中写道:“今年大约4月份,吴某某、金某二人以吴某某姐姐10年前和我丈夫发生性关系为由,发短信进行敲诈勒索……要求我丈夫给7万元……阴谋失败,他们就串通我丈夫10多年前的许多学生,一起去告发我丈夫所谓的‘强奸案’。”
周秀英表示,文中三位女性10年前均为赵某的学生。至于这个举报缘由,她也是从其他聋哑人口中得知,手头没有证据。
周洪宽联想到,赵某经常帮助警方,担任涉及聋哑人犯罪案件的手语翻译。2001年8月,女婿曾协助警方参与破获一起文成聋哑人抢夺46.3万元的案件。周洪宽怀疑,在“强奸案”报案人当中,有当年抢夺者的亲属,“他们可能是在报复。”
“报复论”依据不足带着赵某家属的猜测,记者采访了文成公安局潘副局长。
潘副局长说,就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认为赵某已构成犯罪。因案件还在调查中,具体案情尚不便透露。
对于赵某家属提出的“报复论”,潘副局长表示,警方接到报案,一般只负责调查案件本身,只要举报属实,不论报案人出于何种动机举报,并不影响案件性质。
潘副局长说,就他了解到的情况,周秀英所说的“敲诈”情节,警方目前尚不知晓。对赵某进行审讯时,他也没有提及此事。
至于赵某曾多次协助警方,破获一些涉及聋哑人犯罪的案件,文成警方给予了证实。“近几年,只要有涉及聋哑人犯罪的案件,一般警方都是请赵某担任手语翻译,支付一些酬劳。不过,他从来没有向警方反映受到过相关威胁。”潘副局长说,赵某在这些案件中的作用,也仅限于手语翻译工作,并不是提供破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