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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副局长受贿114万获刑15年
稿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 2008-07-11 15:36:07
   只要有捞,不放过任何机会

  

  2004年底,广东汕头市老板冯某做生意被人诈骗,通过朋友找到亢福顺帮忙。亢福顺叫冯先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由他协调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冯某报案一个月后,该案办结,警方为他追回了大部分损失。为了感谢亢福顺的帮忙,冯某给亢福顺送上了10万元人民币。

  2004年初,亢福顺对个体老板陈某称,他儿子要去澳大利亚旅游,叫陈某帮兑换1万元澳元。陈某即与朋友简某各出3万元人民币,兑换到1万元澳元交给了亢福顺。后来,亢福顺的儿子没有去澳大利亚,亢福顺也没有将1万元澳元退回给陈某。

  此外,在2004年至2005年间,亢福顺还先后收受陈某送给的港币1万元、人民币3万元。陈某之所以送钱讨好亢福顺,一是因为亢福顺曾帮他快速办理过港澳通行证,二是看中亢福顺的公安局副局长这个身份,希望得到亢福顺的关照。

  2005年初,亢福顺去澳门玩时,在澳门遇到熟人洪某。亢福顺便对洪某说他看上了一个手表,但钱不够,问洪某是否多带钱来,如方便就先“借”2万元给他。洪某随后向亢福顺送上2万元港币。过后,亢福顺没有归还洪某这笔钱。

  2004年至2006年间,亢福顺收受了简某送给的人民币5.5万元,作为回报,亢福顺向贵港市交警支队打招呼,要求对简某朋友的交通肇事案从轻处理。平时,亢福顺还帮简某处理一些扣车扣证之类的事情。

  总之,只要有捞头,亢福顺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2002年,民警钟某为了得到提拔,给亢福顺送上2万元人民币,亢福顺照收了。民警张某,也给亢福顺送去了3万元。送过钱后,钟、张两人都得到了提拔。

  2005年至2006年间,亢福顺先后收受防城港市公安局职工包某送给的人民币8.5万元,并向执法机关有关人员打招呼,为包某及其朋友的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004年9月,防城港市东兴市人何某参加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警考试。为使何某能顺利被录取,何某的大嫂郑某通过朋友找亢福顺帮忙关照,亢答应了,后来何某的哥哥送给了亢福顺6万元人民币。

  天网恢恢,亢福顺受贿问题最终败露。去年8月7日,亢福顺涉嫌索贿、受贿一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亢福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0万元。亢福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亢福顺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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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