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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落实2000吨农用专项柴油计划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12 07:59:29

  本报讯(冯军 范蓉)昨日,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联合发出通知,下达了2008年“双夏”生产农用专项柴油计划2000吨。通知就做好农用柴油的分配、供应工作,确保管理和供应工作到位等事项作了规定。据悉,第一批紫红色柴油票已于本月10日起开始供应。

  通知要求,为确保农机柴油有序供应,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向当地政府汇报,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具有警力维持秩序的定点加油站中安排农机手凭票(灌桶)供应柴油,确保油站安全营运。农机管理部门在农用专项柴油分配时,要重点保证机收、机耕、机插等农田作业用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预留的机动数,应解决外区域到本地进行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作业用柴油为主。本次发放的农用柴油票必须做到专油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违反规定的,取消资格。

  通知强调,农机手凭市农机局统一印制的《宁波市农用柴油供应票》,背面加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印章,并签上使用者姓名后到本县级区域内指定的中国中石化加油站农用柴油凭票专供点供应(灌桶)。加油站加油工收到农用柴油供应票后应当场剪角,剪下的角即返还给机手,机手再将农用柴油供应票剪角联及时交给镇(乡)、街道农机站核销。镇(乡)、街道农机站将剪角联油票汇总后分别于7月21日、8月1日、8月7日上午上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宁波市农机局。

  为确保农用柴油的正常供应秩序,解决集中购油矛盾,本次分配的2000吨“双夏”农用专项柴油计划,分三个供应有效期,第一批紫红色柴油票供应有效期为2008年7月20日止,第二批淡蓝色柴油票供应有效期为7月31日止,第三批桔黄色柴油票供应有效期为8月6日止。但为了方便机手用油和购买,第二批、第三批柴油票可提前使用,凡超过供应有效期的都作作废处理。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