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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市民要注意预付式消费风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13 07:55:31

  本报讯(记者张 燕 实习生孔 颖)前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预付卡消费警示,提醒市民预付卡消费的诸多风险,不要因贪便宜而选择金额过大、期限过长的预付卡消费。

  据市消保委投诉处理系统监测,今年上半年已受理与预付式消费相关的投诉案件36起,从投诉内容分析,消费者面临预付式消费四大风险:一是办卡后消费者发现商家不履行承诺或服务质量变差,此类情况占投诉总量22.2%。二是商家由于经营不善关店走人或将店转手他人,消费者有卡不能消费或只能折价消费,这类情况占30.6%。三是预付卡过期,商家不让消费者继续使用。四是消费者由于工作变动、卡被偷或卡遗失等情况,要求退卡或者补办,遭到商家拒绝。

  近年来,一些服务行业纷纷尝试预付式服务,以“会员卡”等名义推出各种美容卡、健身卡、游泳卡、洗车卡、洗衣卡、擦鞋卡等,消费者通过向商家预先付费,购买档次不同的“会员卡”,便可在以后的消费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但是,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对预付费式服务进行监管,造成个别不法经营者得到预付金后关店走人,消费者投诉无门。正因如此,预付式消费也成为投诉调解难点之一。

  为此,市消保委前日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要注意预付式消费的风险,慎重办卡。

  消保委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卡时先要了解企业相关信息,包括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其次,一次性办卡金额不宜过大,应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费卡,不要贪便宜一次性购买金额过大的消费卡。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