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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本地未就业毕业生:领到证书可获补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14 07:26:26

  本报讯(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何 兵)已办理未就业登记的宁波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报名参加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政府将给予最高1500元的费用补贴。这是市人事局、财政局近日出台的《宁波市生源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中的规定。

  《办法》鼓励两大类就业技能培训:一类是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由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举办,采取集中办班、讲座形式,邀请有关专家、培训师、企业负责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辅导。另一类是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由毕业生根据欲从事行业、专业,自行选择社会上具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或考证。

  根据规定,就业能力提升培训为政府组织的公益性培训,所需经费由组织培训的人事部门按规定补助给受委托的培训机构,对参加培训的未就业毕业生不收取费用。未就业毕业生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登记地政府人事部门给予培训费用补贴,每人享受一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人民币。

  据悉,此前已按规定办理未就业登记的宁波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如已参加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也可参照本办法规定获得培训费用补贴。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