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正试图以“收编”民间资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式,构架起民资与“缺钱”民企之间的桥梁。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浙江日前已经展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根据相关通知,该省小额贷款公司最快可于今年9月开展业务,并将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设立范围。
浙江是银监会、央行5月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国内首个对此作出正式反应的省份。
温州是浙江省民资尤其充沛的地方。根据该市金融办数据,2007年温州流动性民间资本超过3000亿元,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放大到整个浙江,这一数据或达1万亿元。
收编50亿民间资金
根据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的通知,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9月至10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即可正式开展业务。明年1月视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在全省的推广力度。
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以温州为例,该市有11个县(市、区),共可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1个,算上增加的5个名额,该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达16家。
在进入门槛上,与银监会、央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不同,浙江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于8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30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欠发达县域为1亿元)。
民资异常丰富的温州市初定的规定是,乐清、瑞安、鹿城、瓯海、龙湾等5个市(区)的注册资本要“争取达到2亿元人民币”,其余6县则要“争取达到1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上,温州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发起人、其他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资金,不能用银行贷款投资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入股”。
按照上述设立数量和进入门槛,浙江至少将要“收编”超过50亿元以上的民间资金——公开数据显示,浙江目前共有90个县(市、区),其中欠发达的25个,由此计算,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将超过100个,按照平均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估算,进入的民间资金就超过了50亿元。
鼓励发展和严格监管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的发展,该省可谓煞费苦心。在发起人资质上,浙江规定主发起人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3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
在经营上,温州市金融办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小机构、小客户、小贷款”,“严禁非法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资本金的5%。
进入小额贷款公司领域的民间资本将得到官方的细心“呵护”:根据规定,浙江省将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积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将纳入全省小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在每年分类评价的基础上,对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将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对切实服务小企业和“三农”、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浙江省规定“一年后允许增资扩股”。
期待试点扩大
浙江省收编民资之举最直接的原因是该省中小企业融资之困和民间借贷的异常发达。在本月初国务院决策层调研温州期间,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建议,“国家要加大金融服务对内开放的步伐,要尽快并放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允许社区银行与民间银行的试点”。
昨天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周德文表示:“这几天来向我咨询的人特别多,很多担保公司都想‘转制’,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周德文同时认为,对于民资丰富的温州而言,首批开放1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还有些“僧多粥少”。
“我们现在正准备申报,但估计难度很大,因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细节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昨天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他是温州“草根”金融的代表人之一,曾经拥有新中国第一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民间金融机构——温州苍南县原“方兴钱庄”。
方培林认为,在规范和发展民间借贷市场上,这次试点“是一个突破”。 宗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