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静)记者从宁波市财政局了解到,余姚2008年1000万元的节能专项资金已于日前开始接受申报。与以往不同的是,余姚市除继续扶持应用各种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外,今年还首次将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纳入扶持范围,对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
据了解,为将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余姚市自去年开始设立节能专项资金。近日,余姚市政府又出台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采用补助、奖励、服务采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进行扶持。
节能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七个方面,其中包括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项目,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业和农业等领域的节能重点项目,重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此外,节能专项资金还将支持节能降耗监察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推进节能降耗的课题研究、宣传教育、培训交流、学习考察及节能考核奖励等支出;其他节能降耗项目等。节能专项资金的设立,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