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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将下发5.7亿元渔业柴油补贴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7-15 13:21:09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根据今年浙江省下达的渔业柴油补贴实物量基数379355.75吨,我市本次总共下达补贴资金共计57488.46万元,将陆续补贴给7500余艘国内捕捞生产渔船、远洋渔业企业、养殖渔民(企业)。

  今年全市渔业柴油补贴以2006年捕捞渔船、养殖的用油量为基础,根据2007年的补贴基数,核算各县(市)区的用油量,然后按用油量核算补贴资金。

  捕捞生产渔船发放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渔船。今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过户变动的由原籍地发给补贴,但必须具有现所在地的合法证书,外地购入的向原籍地领取补贴。

  根据补贴资金分配实施方案,无合法有效证书、证件的渔船;使用电脉冲、帆涨网、公海大型流网等国家、省禁止渔具渔法作业的渔船等不列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范围。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