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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 每亩提15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17 07:54:4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吉晶 实习生孙 丹 通讯员杨文忠)记者日前从市林业局获悉,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总体目标,我市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从今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其中,到户损失性补助金增加到11元。目前,2008年度重点生态公益林及第一批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合计2435多万元已由市财政下拨到各地。

  调整后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奉化、宁海、象山三地,市级财政每亩补助11元,县(市)级财政配套每亩4元,其他县(市)区市级财政每亩补助9元,地方财政配套每亩6元。此外,鄞州区根据当地实际,把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亩每年20元。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