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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特许商品多实体店销售莫轻信远程推销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18 07:54:06

 

  有些商家利用网络等远程渠道,销售未经北京奥组委授权或许可的“奥运特许商品”或假冒商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奥运特许商品大多为实体店销售,不要轻信没有实体店、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远程销售”。

  “电话订货”并不可靠

  镇海的吴先生是个电视及网络购物爱好者。不久前,他接到某公司的电话告知在前几次的电视购物中幸运得奖,有机会赢得奥运门票,并可以赠送该公司的一块印有福娃标志的水晶和一张含15克黄金的VIP卡。另外,吴先生如果再支付1980元钱,公司将加送最新款的金表,并表示该金表为北京奥运特许商品。前几日吴先生对这个电话深信不疑。他认为,花1980元买一块奥运金表即使不实用,将它做摆设也极具纪念意义,当即汇款购买。然而在收到“奥运金表”等商品后,吴先生大失所望:三件商品做工粗糙,与奥运特许商品差距甚大。对方声称的黄金其实是镀金,而水晶则是稍作雕刻的玻璃。当他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吴先生只能向工商12315中心求助,但是由于缺乏商家的真实信息,工商部门也无可奈何。

  奥运商品基本为实体店销售

  奥运商标是指经奥组委特许生产和销售的商品,记者通过查询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官方网站发现,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制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或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具体包括: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服务、广告等方面。

  奥组委还规定,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零售价由北京奥组委确定,商品只能在奥组委指定的特许商品零售店买到。这些特许商品零售店具有统一的店面形象,店内统一悬挂北京奥组委颁发的特许零售店标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截至6月18日,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零售店共3237家,其中宁波31家,这些店都有具体地址,也就是说为实体店。记者同时咨询了奥运特许商品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大陆地区除一家官方授权网络商店外,奥运特许商品均为实体店销售。

  识别奥运特许商品有妙招

  在消费者对奥运特许商品充满热情时,工商部门也为如何识别其真假支招:正确识别北京奥运特许商品其实并不难,首先应该详细核实奥运特许商品销售商资格。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奥运特许商品,并在决定购买前,对所选择门店的销售商资格进行查询。其次要认真查看商品的制作工艺,未经奥组委授权的商品,大多是自制,由于受制作设备、条件的限制,其商品外观大多显得粗糙,缺乏美感。再次,仔细识别奥运特许商品防伪标识。目前市场上尚未出现假冒的防伪标签。

  奥组委同时还公布了特许商品客户服务电话:8008100010,消费者如不能确定商品的真假,可拨打该电话咨询。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