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22日电(记者叶锋)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外籍被告人被指控犯绑架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金竖硕和受害人陈纹均为韩国籍。
据悉,另外两名被告人金明郁、池敏浩均为朝鲜族男子,分别出生于吉林省的延吉市和龙井市。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出,被告人金竖硕为勒索财物,以帮助朋友索取债务为名,纠集被告人金明郁、池敏浩对受害人陈纹均实施非法拘禁。
起诉书显示,2007年12月24日19时许,金竖硕以陈纹均父亲朋友的名义将陈约至上海金汇路上一家咖啡店,再由池敏浩将陈骗至事先租赁的房屋内看管。其间,金竖硕、池敏浩先后于同年12月25日、26日打电话向在韩国的受害人父母索要赎金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239.37万元)。租房费用及购买通讯工具、通讯费用均由金竖硕提供。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金竖硕犯绑架罪,被告人金明郁、池敏浩犯非法拘禁罪。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