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 萌 通讯员孙 磊 顾振凯)7月18日,宁波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查获一宗超量携带200万港币现钞入境案,这成为宁波海关迄今查获的最大宗超量现钞进境案,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当日晚,两名中国籍旅客乘坐东方航空公司MU718航班从香港到宁波入境,当海关关员打开其行李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行李箱和手提包里装满了叠得整整齐齐的港币现钞。经清点,这两名旅客共超量携带了200万港币。据宁波海关介绍,以往该关均是在旅检出境渠道查获旅客携带超量货币案件的,但今年7月份以来,宁波口岸查获违规携带超量货币入境案件开始出现,7月8日,宁波海关查获了首起外籍旅客违规超量携带近10万美元现钞进境案件。
据宁波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旅检关员介绍,货币属于国家进出境管制类物品。根据今年2月1日实施的海关总署第72号公告规定,进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的,须填写《申报单》,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按照海关规定,进境携带超量货币的旅客只要如实向海关申报携带的数量,即可顺利通关。
宁波海关表示,随着海关对进出境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大,进出境的绝大多数旅客了解我国关于黄金、货币等物品进出境限制的相关政策,但仍有部分旅客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对于违规携带货币进出境行为,海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和主观故意程度依法处理,包括实施退运、罚款等。在此,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如实向海关申报,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