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实习生陈燕燕 虞 琦)昨天,记者从江东警方了解到,经过警方历时两年多的艰苦努力,2005年11月发生于兴宁路178号的一起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
据警方介绍,吉林籍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谢某以前在监狱认识,出狱后,两人合谋抢劫。2005年11月13日,两人从浙江海宁流窜到我市,寻找作案目标。当天下午3时许,他们路过兴宁路178号一家装饰公司时,见年轻的老板娘王某一人在办公室内,就决定对其实施抢劫。两人佯装和王某谈生意,从一楼走上二楼,在确认只有王某一人在公司时,谢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具,威胁王某拿出钱财,在两人发生争执时,谢某向王某左胸猛刺一刀。王某当即倒地。刘某上前察看,发现王某没有死亡,就要求谢某再刺一刀,致王某当场死亡。尔后,两人把王某抬到里间休息室,然后翻箱倒柜,劫得2000多元现金匆匆逃离现场。
事发后,警方曾奔赴全国30多个省市侦破此案。今年7月10日,江东警方和大连警方合作,最终确认了谢某的身份信息。原来,谢某在宁波犯案后,今年年初在大连因抢劫并杀害出租车驾驶员而被大连警方抓获。而刘某在宁波犯案后,又在浙江湖州因抢劫被判刑入狱。警方根据谢某的交代,确认谢某正是兴宁路杀人案的真凶,随后警方顺藤摸瓜,最终将正在湖州监狱服刑的刘某押回宁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