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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C照驾驶集卡车 12分一次扣光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23 07:42:36

  本报讯(通讯员欧晋杰 周路列)日前,宁波港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严重的交通违法案件,来自山东鱼台的司机李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被一次记12分并处罚款,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当天上午10时30分,宁波港交警大队民警老钱和小周在北仑穿山港区进港公路远东卡口执勤时,迎面驶来一辆车号为浙BG13**的重型集装箱卡车。两位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检查。但是集卡车司机犹豫一下后继续往前开了一段距离,最后才停在路边。从驾驶室下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姓李,老家在山东鱼台,他把一本驾驶证交到了民警小周的手中。小周经过仔细检查,发现驾驶证照片上人像与司机长得一点都不像,于是民警老钱跳进驾驶室,发现里面还有一人,正是驾驶证的真正主人。在民警的追问下,李某极不情愿地从口袋中摸出了自己的驾驶证,小周一看吓了一跳,李某的驾驶证是C1型的,只具备驾驶小型汽车的资格,而驾驶重型集卡车则需要A2以上的驾驶执照。

  原来,李某去年在老家学完车,今年年初来宁波开出租车,可是他发现开集卡车的老乡都很赚钱,自己由于驾照限制只能开小车。他本想再去考试拿A2型驾照,可是后来想想反正自己是有驾照的,交警也没有看得那么仔细,于是大着胆子驾驶集卡车。可是他哪里想到,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部门将对他作出一次记12分和罚款200元至1000元的严厉处罚,并对他非法驾驶的集卡车予以暂扣。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