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和我母亲闹了点家庭纠纷,我就被抓了。”42岁的昌平区人王建新在法庭上说。但是,他所说的家庭纠纷,按检方指控,竟是拿打狗的鞭子殴打母亲,致使母亲受轻伤。今天上午,王建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王建新的母亲已经67岁,老人家来到法庭后,对记者的采访很不满意。在她看来,这是自己的家庭纠纷,如果媒体的报道对儿子造成影响,是她所不愿意看到的。老人介绍说,她家有个老宅子,房子拆迁后拿了些补偿款,王建新老想分五分之一,为此吵过几次架,她还报了几次警。“这房子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三个儿子都别想拿钱,有了这些钱,我们老两口就可以去老年公寓住着,安享晚年。”老人解释了她为什么不给儿子分钱的原因。王建新的妻子在旁边帮丈夫说话,她对记者说:“老人以前是村委会主任,当领导当惯了,能听王建新的吗?她们母子俩脾气都不好,那天就是话赶话打起来了,以前从没打过架。而且我嫁到王家20多年,和婆婆关系好着呢。”老人在开庭前还对记者表示,她要向法院申请别追究王建新的刑事责任,因为“他是我亲儿子,我是他妈,关系好着呢”。
但是,在法庭上,王建新的态度一度使母子俩又对立起来。王建新在法庭上不承认打伤了母亲,他说:“因为家庭财产分割问题,我到父母家把电视摔了,然后父母和我玩命。我母亲咬我,还用砖头拍我,我才用打狗的鞭子抽了母亲一下。鞭子是打在腿上,我母亲是伤在胳膊上,我不清楚她的伤是怎么弄的。”老人则解释说,王建新把她摁在院子里的水池边,踢了好几下,还用鞭子抽了两下。
虽然儿子不承认打伤了自己,但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仍然为儿子求情。她说:“他们两口子不挣钱,孩子刚上大一,一年学费加生活费要花两万多,生活也不容易,要不也不会老向我要钱。虽然他打了我,但我不记恨他,我要求法院轻判。”听到母亲这样说,王建新低下了头,不停地用手揉眼睛,他对法官说:“我错了,我认罪,以后我再也不要分财产了。”
法官宣布休庭后,王建新被特许走到母亲身边,他说:“妈,你身上的伤好了吗?我错了,以后我会孝敬你的。”老人也再次向法官求情说:“谁叫他是我儿子呢,能不判就别判了,或者监外执行也可以。”但是,据法官介绍,王建新在法庭上没有悔罪表现,他把母亲摁地上拳打脚踢,还说只是抽了一鞭子,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记者杨昌平实习生肖世阳)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