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言
记者从国资委和一些中央企业了解到,今年以来,面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情况,央企的降本增效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种强化管理、压减开支措施陆续出台实施,其中国电集团领导带头降薪30%。(《京华时报》7月23日)
在“五大电力集团上半年的利润总额同比下滑超过100%”的情况下,国电集团领导带头减薪30%,体现了较强的责任感。或者,也可以解读为是国电集团领导对经营业绩不佳的一种自责。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经营业绩下滑就降低领导薪金的制度,所以,国电集团领导此举,难能可贵。
近段时间,国企领导高薪问题成了大众热议的焦点。大众的疑问是,高薪是依据什么定的,拿这些钱是否合理合法?不管值不值得,不管这是不是“国际惯例”,也不论按照中国的国情我们应不应该“与国际接轨”,按照平民百姓的一个最朴素的逻辑来考量:之所以会有令人咋舌的高额薪金,一定是企业经营得好。经营业绩差的时候,凭什么拿高薪?
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无法回避的现实是,不管经营业绩好还是差,国企领导们都能稳拿经过“职代会”、“股东会”、“董事会”等渠道“定”下的高薪。“高薪”合法不合理、业绩好孬在位就“不变”,这是大众对国企领导与国情不相符的“高薪现象”不满,并将之视为社会之“怪现状”的最根本原因。这种怪状不除,既不利于国企的良性发展,也不利于理顺社会情绪。因此,一方面,对国企领导的薪酬确定,要合情合理,不能内部说了算。另一方面,国企领导的“高薪”随经营业绩而变化,也应尽快成为一种制度,不能仅仅靠国企领导们的“道德自律”。
五大电力集团四家集体亏损,只有国电领导表态“降薪”。即使是国电领导的自我降薪,也是作为“压缩开支”的措施之一,并非完全出于自省,或是为企业亏损担责。而且这样的“带头降薪”,有可能还会引发全集团“带头降薪”的连锁反应。在领导和职工薪金级差巨大的情况下,这可能损害基层职工的利益。权责利三统一,有权力就有责任,业绩下滑高管减薪,当成一种惯例,以此来督促高管们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