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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50县支农金审计发现问题 审计署公布整改情况
稿源: 中国网  | 2008-07-25 19:36:39

  中国网7月25日电国家审计署今日公布了今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50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公布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年,审计署对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等16个省(自治区)2006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50个县。

  审计调查发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总体尚未有效统筹和整合,难以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中央支农专项的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层次多、链条长,管理机制不够科学。部分地区存在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16个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6亿多元,其中抽审的50个县2006年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25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和发放补贴等。

  此外,地方本级预算编报中央补助收入不完整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公告称,16个省(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对待、抓紧(逐条)研究、及时落实整改,以此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馈意见看,基本上都对审计调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一方面追缴归还被套取、挤占挪用的支农资金,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已纠正和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占应整改资金的93%(其中50个县已纠正90%);另一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以利于及时发现、纠正、处理问题,确保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合规使用。

  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的 16个省(自治区)50个县(市)名单

  河北省:任丘市、丰宁县、昌黎县、张北县

  云南省:禄劝县、洱源县、鲁甸县

  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监利县

  黑龙江省:海伦市、尚志市、桦川县、甘南县

  广东省:廉江市、兴宁市、饶平县

  宁夏自治区:同心县、海原县、盐池县

  吉林省:德惠市、前郭县、梨树县

  山东省:沂南县、冠县、新泰市

  山西省:平陆县、五台县、文水县

  江西省:丰城市、南昌县、鄱阳县

  四川省:仁寿县、大竹县、安岳县

  河南省:舞钢市、西华县、固始县

  海南省:五指山市、乐东县、文昌市

  广西自治区:武鸣县、大化县、德保县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环县、定西市安定区

  安徽省:太湖县、金寨县、萧县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