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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殉情,竟杀死好友“陪葬”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28 07:46:50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孙银炼 仝永涛 实习生陈燕燕)慈溪一对不满20岁的小情侣,因为恋爱遭家人反对,就萌生殉情之念,自杀前想到女方一好友曾劝他们分手,就决定将其拉来陪葬,结果,两人自杀未遂,却让好友成为冤魂。近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对情侣分别被法院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酒吧相识,恋爱遭家人反对

  现年19岁的李某是慈溪某职业高中的学生,在酒吧里偶然结识了同岁的安徽籍男子屠某,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听说正读书的女儿谈了男朋友,而且此人没有正当职业,李某的家人非常生气,并找到屠某,要求他与女儿分手。

  恋情遭到家人反对,苦闷的李某经常将自己的烦心事向好朋友小琳倾诉。18岁的小琳是慈溪市某医院的实习护士,看到好朋友在恋爱中痛苦的情形,率真的她就劝李某和男朋友分手,好好读书。

  屠某听到李某的好朋友小琳在劝两人分手,就认为李某的家人之所以反对他们的恋情,是因为小琳在说自己的坏话,由此开始嫉恨小琳。

  相约殉情,预谋让好友“陪葬”

  2007年9月21日晚上,屠某和李某在慈溪某酒店开了一个房间,缠绵之后,联想到两人的恋情遭到家人反对,于是萌生了殉情的念头。

  屠某想到小琳在说自己的坏话,就提出要小琳陪他们一起死。而李某觉得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对男友的提议也没有反对。于是屠某让李某给小琳打电话,骗其来酒店,陪着两人去死。但由于此时小琳已经睡下,手机关了。可两人不肯罢休,就商量着第二天把小琳约出来,待杀死小琳后再殉情。

  痛下毒手,小情侣远走他乡

  去年9月22日上午,李某和屠某来到小琳在医院的宿舍。两人骗小琳说准备离开慈溪,走之前要小琳陪他们去“杭州湾跨海大桥”玩,当作告别。想到好友要离开慈溪,小琳没有多想,就和两人一起坐车来到大桥西侧的海塘。

  3人来到海边后,将鞋脱在海堤上,然后一起到滩涂上抓海蟹。将近中午时分,屠某看到四周无人,就悄悄走到小琳背后卡住她的脖子往泥里按。惊恐不已的小琳大喊大叫,并用手脚踢打屠某。李某见状,就上前紧紧抓住小琳的双手不让其乱动。数分钟后,小琳停止了呼吸。两人取下小琳身上的铂金项链,将小琳掩埋在泥涂里。

  回到慈溪浒山后,两人将铂金项链卖得2000元钱后,从余姚火车站乘车来到安徽颍上。

  自杀不成,双双坠入法网

  来到安徽颍上后,两人入住了一家宾馆,买来安眠药和刀片,开始两个人的殉情计划。去年9月23日晚,两人分别服下10粒安眠药后,用刀片割破手腕,伴随着鲜血的流失和药物作用,两人渐渐进入昏迷状态。

  由于两人手腕割伤都不严重,次日晨,李某醒来,昏昏沉沉地来到街上,给家人打电话,说了自己和男友杀死小琳的事情。家人大为震惊,要其赶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之后,李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被警方控制起来。

  屠某醒来后不见李某,误以为其抛弃了自己,就当天乘车回到慈溪,来到李某家找人。此时安徽颍上警方已向慈溪警方通报了屠某、李某涉嫌杀人的情况。去年9月25日,屠某在慈溪出现后,当即被警方抓获。

  屠某、李某对自己的杀人罪行供认不讳。此时,李某已怀有身孕。近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屠某死刑,判处李某无期徒刑,两人共同承担对小琳父母2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屠某认为量刑过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还在二审审理当中。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