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房子买来三年,户口却没法迁入,原来是前房主“鸠占鹊巢”。市民程女士说,为了让前房主迁出户口,嘴皮都“磨破”了,可至今没有结果。
昨天,程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三年前购买了鄞州邱隘栎园新村的一套二手房,房产过户手续早就办妥了,可卖房人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程女士在宁波做生意,不太到邱隘住,起初也没在意。她告诉记者,女儿9月份要到邱隘读中学,户口迁不进就没法报名读书,她这才着急起来。最近一个来月,她多次联系前房主朱女士,要求她把户口迁出去,自己跟女儿才好落户。然而对方自称已经离婚了,若迁出户口,没地方落脚。谈了几次,对方索性连程女士的电话都不接了。程女士说,买这套房子主要是为女儿读书考虑,现在有了房子反倒成了“黑户”,着实伤脑筋。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当地的镇南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的陈先生说确有其事。据了解,这套房子现在在册的住户还是前房主朱女士和她的女儿。陈先生说,居委会会通过派出所做做工作,动员朱女士把户口迁出去,“能不能成功不好说,即使是行政部门,对这种事情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呀。”
邱隘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户口。以前还允许一套房多个户口,大概从去年开始就严格禁止了。像程女士碰到的问题,必须是一方迁出,一方才能迁入,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
陈先生说,此前,社区内有位购房者也遇到前房主“鸠占鹊巢”的情况,至今协商了快一年还没办妥。据他分析,造成这种状况,卖房者可能是另外落户有困难,也不排除有些是故意刁难、不负责任。
程女士的遭遇也反映出目前“人户分离”的一种尴尬处境。根据宁波市统计局的人口抽样统计调查,2005年,全市有近五分之一的户籍人口处于人户分离状态。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居民因拆迁、搬家、婚嫁等原因搬入新址,但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是居民有多处住房,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三是工作、学习、投亲靠友等因素;四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如新建小区地址不详、户口迁移手续不全等,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人户分离”的状态,给人口管理造成难度,也给居民生育、小孩读书等带来一系列影响。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阮文良说,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对出售方的户口迁移事项进行约定,不迁户口,房屋不能过户。目前,房屋过户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而户口迁移由公安部门负责,要由居民自己去申请,户口迁移与房产过户之间监管的脱节,客观上导致了“鸠占雀巢”的现象。阮律师建议:为防止出现程女士这样的尴尬处境,政府部门能否建立二手房买卖与户口迁移的联动审核、管理机制?对于确有困难,房子卖掉后户口没地方迁出的,职能部门能不能想办法用类似集体户口方式进行临时“安置”,这对于解决“人户分离”应该无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