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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公积金贷款范围扩大到宁波区域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8-07-30 17:00:07

  中国宁波网奉化消息 过去因为不能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业务,一些到宁波购房的奉化职工只能申请商业贷款,由于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甚大,给职工增加了不少负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一个喜讯:我市公积金贷款范围已扩大到宁波区域。

  为了使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发挥社会效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7月7日下发了《关于在宁波市区域内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据悉,在我市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以外宁波市区域内的市、县、区域内(不含乡、镇)购买

  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现房,且已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期限为:2004年1月10日以后至2008年7月7日前购房的,可在2009年7月7日前申请贷款,这期间若已在宁波商业性银行申请贷款的,也可回奉化转为公积金贷款;而2008年7月7日之后购房的,贷款申请期限为自购房日起一年以内。

  此外,在宁波区域内购房贷款的抵押必须依法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凭当地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他项权证》方可放贷;申请贷款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本人或配偶为宁波大市内常住户口的证件;其他事宜与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