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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召开法治宁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31 07:47:1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崔小明)昨天上午,市委召开建设“法治宁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回顾总结前一阶段“法治宁波”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推动“法治宁波”的深入开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建设“法治宁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毛光烈、王卓辉、王剑波、郑杰民等出席会议。

  巴音朝鲁指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加强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建设“法治宁波”为目标,以坚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司法公正、推进基层民主、加强普法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保障和推动全市现代化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巴音朝鲁强调,建设“法治宁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举措,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提升宁波城市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扎扎实实推进“法治宁波”建设。要坚持方向不动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宁波”的正确方向。要服务大局有作为,更好地为推进科学发展、实施“两创”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好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要突出重点抓关键,加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基层治理等工作,力争抓一件成一件,确保积小胜为大胜。要改革创新求突破,瞄准国内外先进城市,把握法治建设发展规律,破解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宁波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

  巴音朝鲁强调,“法治宁波”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对建设“法治宁波”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落实“法治宁波”建设的工作责任,以创建法治建设先进市、县、乡活动为抓手,促进“法治宁波”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把法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抓出新的成效。

  会议听取了建设“法治宁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前阶段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创建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先进单位。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和余姚市委、北仑区委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