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就要正式实行。然而直到现在,当初在制定草案时计划出台的40余个配套规则还没有一个见到踪影,甚至由“谁来管”也还没有最后定:除了国家工商总局前两天宣布将设置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外,“三驾执法马车”中的另外两驾??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分别该设的执法机构尚没名没姓,原定管协调这“三驾马车”的反垄断委员会也没有设立。
无论有关人士就《反垄断法》千万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万万不能有法难行发出多少声音,显而易见《反垄断法》现在都不可能以一种完美、有序、有章可循的姿态开始执法之旅。
当然,对我国的大法而言,这也俨然成了一种惯例:先是制定的时候“宜粗不宜细”??堂堂的《反垄断法》就“粗线条”到只有“8章57条”的境地;紧接着是漫长的生效期,相比起《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半年的“过渡”,去年8月30日就鼓掌通过的《反垄断法》留给制度配套、机构和人员到位的时间显然更加富余,可惜11个月后的今天,一切似乎还停留在原地;最后是缺胳膊断腿的法律拖着毛病先上岗,在实施中自己寻找突破口、平衡各方利益,靠拾遗补缺、零敲碎打慢慢立下规矩。
对《反垄断法》而言,摸着石头过河、没扎耳朵眼也要上轿就在明天,与其说大家现在正苦等那些“就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执法机构星夜成立、期待那些望穿秋水而不见的配套规则火速出台,还不如说正以相当实际的心态等那第一个判例的出现??当然,那只靴子什么时候落下来谁也说不准、或长或短,但跟眼前这部空疏的法律比起来,判例结果才能帮我们勾勒出反垄断的执法方向和管理重点。
随着明天的到来,有关《反垄断法》第一案会是谁、这第一案会怎么判的猜测将会取代法律本身成为关注焦点。就现在情况来看,只有在华外企绷紧了应对弦,甚至有消息称“微软应对《反垄断法》进入战备状态”,但即使《反垄断法》真的一上来就瞄上了这些身经百战的巨无霸,直接啃硬骨头对仓促上阵的法律来说可能也太难。而现在还跟没事人一样的垄断国企目前仍安享垄断,似乎是《反垄断法》注定不会反对他们的垄断地位使然??但不反垄断地位不代表不反垄断行为,《反垄断法》会不会先向一两项具体垄断行为展开挑战?当然,有一点比较明显,现在要国内的中小企业拿起只有“架子”的《反垄断法》维护自己的利益还勉为其难,因此这一案很有可能出现在外企跟外企之间,后来者将为撬开进入中国市场的缺口而战??而那一天,《反垄断法》的相关解释就不能不出来。
据说1890年美国反托拉斯法诞生后,公众“不知其所云”的状态持续了好些年。直到1911年政府最终将曾经不可一世的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肢解成了37个公司,大伙才明白什么叫反垄断。现在中国人也在等待这样一案,来告诉我们中国的《反垄断法》想说什么,以及它的力量到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