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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将研究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
稿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2008-08-01 08:06:49

  本报记者李雁争实习记者吴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31日在北京表示,下半年将研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意见。尹成基是在31日举行的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以上表态的,这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尹成基说,下半年,人保部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工作。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

  在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中,要研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意见。继续督促各地加大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力度,完成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任务,并进一步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

  下半年的工作还包括,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推动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抓紧研究制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政策法规。

  尹成基还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设机构设置顺利完成,新部设置25个司局,包括23个职能司局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据尹成基介绍,经过4个月的努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尹成基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规定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两点,一是准确界定职责,重点在科学设置、提高效能上下功夫。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明确职能涉及两大领域:以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二是科学设置机构。对两部综合部门进行彻底整合,对职能相近、业务交叉的司局重新整合,其他业务司局原则上不动,同时依据新的职能设置新的机构。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