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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法院受理团购诉讼团购商品确保最低价?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8-01 13:25:01

  本报讯 组织团购的网站承诺能帮消费者以最低价获得所需商品,但前后相隔十几天时间的两次团购活动,商品价格就有7%的降幅,由此引起消费者对组织团购的网站诚信度的质疑。海曙法院近日受理了这样一起诉讼。

  诉讼由一名参加橱柜团购活动的消费者提起。该消费者称,去年6月17日,他参加了某贸易公司(网站经营方)组织的某著名品牌橱柜的团购活动,该公司承诺该次团购活动能拿到最低价,一个月内若有其他活动报价低于该次活动,该公司对差价部分差一补十。但就在他以该公司承诺的最低价买下橱柜后,该公司在同月28日又发布橱柜团购活动广告,活动报价更低。他参加团购活动时实际成交价为10080元,而十几天后的活动报出9339元的新低价,差价达到741元。为此,他多次与该公司联系要求给个说法,并向消保委投诉,但该公司一直没给出明确答复,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他认为,任何商业活动都应以诚信为前提,组织团购的网站既然作出承诺就应兑现,否则就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更是一种违约行为。海曙法院表示,这种团购活动中消费者与团购活动组织方之间的纠纷,是一种新类型的民事纠纷,法院将细查案件事实,依法认真审理。

  记者注意到,消费者通过网上论坛发帖、QQ群联络等方式自发组织的团购活动凭着“以优惠价买到优质货”的口号广受欢迎,团购活动也让许多商家看到了商机,有商家主动向消费者发起团购邀约,网上也出现了专门搭建团购平台的网站。但这样一来,反而让消费者对团购活动原有的优势产生怀疑,实际上也出现了不少团购商品报价上的猫腻。有消费者反映,有商家打着团购招牌,暗地里拉高标价再打折。有消费者反映,网上有“托儿”充当团购活动的发起人,利用参与者的跟风心理,与商家串通拉高价格,推荐高回扣率的商品,从中牟利。 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团购活动应在热情中保持一份冷静,谨慎消费无后忧。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