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王志平)由市公安局、市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昨天起实施,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绝大多数事故当事人认为这种处理办法方便快捷,省了很多麻烦,是便民利民的好举措。
根据《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详细报道见7月23日宁波日报第4版)。昨天,位于海曙区南苑街368号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宁波博纳服务中心率先营业。记者看到,该中心右侧设有登记服务处,事故当事人首先将《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交工作人员查验,之后就可以到设在左侧的大厅找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员,共同察看事故车辆,如果评估损失在2000元以下,马上就可以定损,前后不超过20分钟。如果评估损失超过2000元,海曙交警大队的驻点民警将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一名开了4年车的姓王的先生告诉记者,以前碰到事故,不但要等交警到现场,还要等保险理赔员到现场,前后至少要2个小时,这次他们从事故发生到定损完毕,前后不超过40分钟。两名在单位大院发生碰撞的当事人神情轻松地来到理赔服务中心,办完理赔手续后两人友好地握手告别。记者在理赔服务中心采访时看到,事故当事人没有争执,没有吵闹,都能心平气和地协商处理。
不过,有一些群众对于损失在2000元以下,不计责任由各自的保险赔偿表示不理解。一名女士刚买的新车在兴宁桥上被人追尾碰撞,心里非常懊恼,到理赔中心后听说要由自己的保险赔偿,怎么都想不通。不过,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告诉记者,2000元以下不计责任赔偿这不会对事故当事人实际利益造成损失,对第二年投保也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另据了解,实施第一天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当事人不讲诚信,没有按约定时间赶到理赔服务中心等情况。交警部门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这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