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特别推荐
宁波首家交通事故理赔中心昨启用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8-02 07:59:16

 

  本报讯(记者 周静)两车之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用报警,不用争吵谁负责任,也不用等保险勘查员来现场定损,双方将车撤离现场,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去,那里将提供定损理赔一站式服务。昨日,宁波首家为轻微交通事故“善后”的理赔服务中心——博纳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位于海曙区南苑街368号),全市20家承保机动车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均派员进驻,进行集中办公,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该中心对外服务时间为:每天8:30~17:30,节假日正常对外服务。

  昨天上午8点50分,一辆POLO和一辆夏利开进了博纳理赔服务中心。记者了解到,上午8点25分,在长丰立交桥北面,吕女士的夏利车门被杨女士的POLO车头擦了一下。吕女士的车是人保承保的,杨女士的车是天平承保的,两人找到了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柜台,递上《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9点15分左右,柜台人员告诉吕女士:“您的车子定损为600元,如果没有异议,请在这里签字。可以选择在这里修,也可以自己找地方修。”差不多时间,杨女士也被告知她的车子定损为350元。

  上月,市公安局、市保监局联合出台《宁波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规定自8月1日起,在机动车之间未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到指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接受定损理赔。

  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博纳服务中心外,首批建立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还包括: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兴隆服务中心(今年8月29日启用,位于江东区江东北路340号)、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骏达服务中心(今年8月8日启用,位于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548号)。三家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后,全市将逐步增设保险理赔服务分中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新规首日 33起事故尝试私了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郝海涛)昨天是《宁波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实施第一天,同时启用的宁波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博纳服务中心接待处理了33起事故的处理理赔。

  新政策刚刚实施,很多车主都不知道具体的处理程序,交警再次提醒: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应先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包括准驾车型和证件的有效期),有拍摄功能手机的,应先将现场全景、车辆号牌和碰撞损坏部位进行拍摄记录,确认无异议的,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

  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候保险公司前来事故勘验、定损,也可就近选择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解决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

  车辆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直接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当事人须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警务室办理责任认定手续,由派驻服务中心的事故处理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记录书》和相关证件开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按照相关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赔偿。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