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我县362项出口产品涉及调整,预计下半年可减少出口成本3500万元。
7月30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08年8月1日以后出口的部分纺织品及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此外,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并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据县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象山县纺织服装进出口有实绩企业147家,出口产品品种395项,出口金额30157万美元。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涉及全县出口产品中的362项,无涉及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退税率提高2个百分点后,企业每美元出口成本约下降0.14元人民币,若按上半年出口水平推算,预计8月至12月企业可减少出口成本约3500万元。”该负责人说。
此次出口退税提高2个百分点,这对我县针织服装出口企业来说是“久旱逢甘霖”。巨鹰集团是我县规模最大的服装出口企业之一,该公司的针织服装主要出口欧美,今年上半年公司出口额达到3300万美元。“假设下半年出口与上半年差不多,我们将因此增加利润100多万元。这对我们进行价格谈判、规划长期发展是有益的。”巨鹰集团进出口部经理谢名杰告诉记者。
县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口企业不能仅看到眼前的利润回升,更要利用这个机会致力于产业升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高议价能力,而不能盲目地重打价格战,把2个百分点的利益让给采购商,否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没有任何促进作用。(记 者 吕茂盛 通讯员 徐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