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慈溪消息 面对他人偷窃自己店内财物,袁某不报警,却纠集他人将偷窃者拘禁起来,不想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袁某、张某、程某各拘役4个月。
今年3月6日晚,崔某、白某和张某某3人在袁某经营的废品店偷废铁时被袁某发现,来不及逃走的崔某、白某2人被袁某抓住并控制起来。此后,袁某又纠集张某、程某等人驾驶面包车,载着崔某、白某2人至周巷镇周西社区,将逃脱的张某某带上车。随后,袁某等人将崔某等3人拘禁于该镇某宾馆房间内,并对3人进行语言威胁。当晚,袁某等人带着崔某等3人找他们的家人各索取1000元“赔偿费”。由于崔某等人的家人手头没钱,袁某等人与对方约定次日上午再来取钱,并将崔某等3人带回宾馆继续拘禁。
次日上午10时许,袁某等人带着崔某等3人前来取钱时,被警察当场抓获。袁某等3人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蒋余辉 房方 王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