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 敏 通讯员陈 恩)考上了大学却读不起,怎么办?对鄞州户籍的贫困大学生来说,这将不再是个难题。记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该区在全面实施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将特别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从今秋起,对户籍在鄞州区的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高等院校的给予教育补助,其中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每学期补助4000元,大学专科(含高职院校)的每学期补助3000元。
贫困大学生最高可补助4000元一学期
新助学办法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推出。对户籍在鄞州区的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高等院校的给予教育补助,其中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每学期补助4000元,大学专科(含高职院校)的每学期补助3000元。同时,户籍在鄞州区的“边缘家庭”(按低保标准上浮30%)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也将受到重点补助。具体办理程序为:凡户籍在该区的低保边缘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由本人或家长向当地慈善工作联络站提出申请,填报慈善助学申请表,经镇乡(街道)慈善工作联络站调查核实,报区慈善总会审批备案。2008学年,对符合条件的在校贫困大学生(不含新入学的大学一年级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其中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生”的凭证书再补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新生入学时一年补助4000元,其中被一本、二本录取的再补1000元。
残疾大学生每学年最高补助5000元
鄞州区还对该区常住户籍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残疾家庭子女推出“寒窗圆梦”工程,规定除城乡低保、城镇低收入家庭外的残疾学生,在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就读的,给予每人每学年5000元补助,专科给予每人每学年4000元补助;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其子女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就读的,给予每人每学年2000元补助,专科给予每人每学年1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另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当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家庭(指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其他困难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失学,鄞州区还专门成立了“鄞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鄞州区户籍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大学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资助的对象为户籍在鄞州区因受灾、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和考入民办本科的城乡低保、城镇低收入及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性质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共同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还本付息可采取一次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大学毕业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