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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熊猫官司尘埃落定 “家门口”胜诉有隐忧
稿源: 北京青年报  | 2008-08-06 09:23:42


(资料图片:长城精灵)


(资料图片:菲亚特熊猫)

  长城精灵和菲亚特熊猫两款小车的知识产权官司,最近的进展颇有些戏剧性。7月15日,意大利都灵法院刚判精灵侵权,不准在意大利销售,仅过了一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又宣判精灵没侵权,驳回了菲亚特的起诉。

  精灵和熊猫到底像不像?两家法院的判决到底谁更公正?这其中由于牵扯到太多的法律与技术问题,外人一时还很难下结论。然而国内的舆论却普遍对长城汽车持同情态度,认为外国法院有偏袒本国企业、妖魔化中国汽车的嫌疑。那么现在石家庄中院的判决出来了,人家是不是可以用同样的话来说咱们呢?

  精灵在国外败诉、在家门口胜诉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但是它很集中地反映出自主品牌汽车在与外国企业的较量中的一种常态。在国外我们和人家打官司,从来也占不到便宜,不仅是精灵,前不久双环CEO在德国被宝马起诉侵权,结果也是败诉。而在国内,几年前就有丰田与吉利的车标官司,还有通用诉奇瑞QQ抄袭大宇马蒂斯的官司,结果都是中国企业胜诉。我们不能说在国内胜诉了就是我们的法院判决不公正,同样也不能说在国外败诉了就是人家对我们心存恶意。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法院首先都是要保护本国公民和企业的利益不受侵犯,而知识产权之争说到底本来就是利益之争。但是,由于在中国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总是得不到中国法院的支持,久而久之,他们就会认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产生失望,转而到本国打这类官司,其结果就是不仅某些中国企业的产品难以到国外销售,而且中国汽车企业的整体形象也在国际上严重受损。

  所以,我们的中国企业应该明白,在国外败诉并不可怕,在国内胜诉也并不能改变在国外名誉受损的现实。在哪儿跌倒了,就在哪儿爬起来,在哪儿输了官司就在哪儿再把结论扳过来,才真正能为自己也为中国企业赢得尊严。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抛开情绪化的东西,应用一种理性的态度、专业的精神去应对它。我们既要坚持自主创新,超越模仿,同时也要认真地学习各国的专利法规,不再犯一些低级错误,免得那么轻易地就让外国企业抓住把柄。

  在这一点上,国内的企业都应该学学比亚迪的王传福。他说比亚迪有一支500人的队伍在专门研究处理专利问题,对于专利技术和专利设计总是设法规避掉,所以即使像日本索尼这样的大公司对比亚迪起诉他也不惧,并在日本打赢了与索尼的专利官司。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