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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民医保今年补助标准提到不低于90元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08-08-06 15:31:21

  广东将继续大力推进“全民医保”!记者今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在去年要求财政补助人均每年不低于50元的基础上,今年补助标准大幅提到不低于90元。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启动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其中,东莞参保人数达111万,已完成参保任务99.1%。

  据介绍,截至7月底,广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78.9万人,已有62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转移支付地区的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元,市、县、镇三级财政补助的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提高到不低于4元,今年各级财政总体补助标准不低于90元。在此基础上,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费,目前全省享受政府全额资助的困难人群已有30万人参保。

  各地参保情况

  城市参保人数任务完成率(%)

  广州30.9万人20.6

  深圳38.6万人45.9

  珠海33.9万人96.9

  汕头0.16万人0.4

  佛山221.2万人94.5

  韶关10.7万人23.9

  河源3.4万人13.5

  梅州27万人67.5

  惠州27.4万人59.5

  汕尾44人0.01

  东莞111万人99.1

  中山60.7万人67.5

  江门3.6万人8.1

  阳江0.5万人1.5

  湛江35.7万人54.9

  茂名0.7万人1.7

  肇庆21.7万人51.7

  清远6.7万人16.3

  潮州2.7万人10.7

  揭阳28.3万人81

  云浮14万人40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