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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大幅增加 券商直接投资业务正全面提速
稿源: 中国证券报  | 2008-08-11 09:06:00

  继中金、中信率先开展直投业务试点后,日前又有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和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相继获得直投试点资格。作为创新业务的重头戏,证券公司直接投资正在全面提速。

  多家券商获准试点

  尽管证券公司对创新业务翘首以待,但此前被寄予厚望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仍未推出;另一项重要创新业务权证创设,也随着沪深两市上市权证相继到期摘牌而渐趋萎缩。在此背景下,市场潜力巨大的直投业务担当起了券商创新领头重任,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券商创新业务的重要突破口。

  2007年9月,证监会率先批准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开展直投业务试点。根据证监会规定,开展直投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净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投资银行业务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10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以上。据初步测算,目前全国106家券商中约20家左右可满足上述条件。

  今年3月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开展直投业务试点作出进一步安排: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适度扩大试点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向证监会申请开展直投业务的试点。随后多家券商向证监会提交了试点资格申请,华泰证券、国信证券等近期先后被批准,至此已有7家券商获得直投试点资格。

  目前,外部环境也为券商开展直投业务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今年3月,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普遍预计创业板即将推出,这将给券商直投业务带来难得的发展契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券商经纪、投行、自营等传统业务与市场相关性较大,容易受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周期性行业特点。而直投业务则与股市相关性不大,为非周期性行业。直投业务与券商传统投行业务形成互补,有利于平滑券商业绩的波动。

  子公司模式成首选

  根据试点方案,率先开展直投的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以不超过净资本15%的自有资金设立了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实现母、子公司之间的法人隔离,专业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直接投资。

  直投业务采取专业子公司模式,可以实现券商母、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有效防止直投业务与券商其他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利益输送风险以及内幕交易和道德风险。

  按照国际经验,除子公司模式以外,投资银行开展直投业务还可采取内部事业部制或有限合伙人的组织形式。但在有限合伙人制度下,券商在整个直投业务的运作中可能会丧失主导权,增大风险控制的难度。一位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来,子公司模式将是我国券商开展直投业务的首选。

  锁定Pre-IPO项目

  券商直投将主要锁定Pre-IPO项目,退出渠道则以海内外市场上市为主。从国外投行巨头的发展历程来看,直投业务是券商未来发展的方向。近年来,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等国际知名投行都已在中国投资了多个Pre-IPO项目,其中一些项目获利不菲。

  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券商直投试点期间暂不考虑对外募集资金,只允许券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直接投资,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15%,以规避使用募集资金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并且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如果持有发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大股东之一,则不得担任该企业主承销商。因此,开展直投业务的券商将面临投行与直投两项业务权衡的问题。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