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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宝马”自燃焚毁 残骸留路边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8-12 13:05:34

  本报讯 “这辆宝马车自燃后20多天了,残骸至今留在路边,没人处理。”昨天上午,市民高先生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苍水街联谊宾馆对面有一辆烧得面目全非的“宝马745”轿车,事故发生20多天了,车子残骸至今仍留在现场,没人处理。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苍水街,在卫康眼镜店门口看到了这辆被焚毁的宝马轿车。“事故是7月19日晚上8点多发生的,都见报了。”眼镜店的工作人员小江说,事发时店里已打烊了,他和同事并没有目击到事发经过,他们是第二天上班看报纸才得知这车是自燃焚毁的。

  小江告诉记者,他第一眼看到车子残骸时,车上还挂着车牌,后来车牌不见了,估计是车主把它卸走了。“事情发生这么多天了,车子残骸却一直停放在这里,有点让人费解。”小江说,只要一刮东风,废车里散发出的难闻怪味就会飘到店里。他询问过多个部门,但得到的回复都是,这事不归他们处理。事发以来一直没人来处理车子残骸,却有不少“破烂王”上他们店里来打听情况,好在还没人对车子残骸下手。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致电海曙区城管局和海曙交警大队。城管部门表示,车子残骸停放地点虽属于城管部门管理,但车辆事故不归他们处理;交警部门则表示,车子属于自燃,如果发生在路面对交通产生影响,交警会进行拖离,而对于非路面地点,车子残骸应由车主拖离。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