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童晓静 邵增辉)宁海张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正在上厕所时,有一名女子竟拉开厕门闯了进来,强行要与她共用一个厕位。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后来那女子的朋友刘某还殴打了张女士的丈夫。昨天,宁海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打人的刘某有期徒刑2年。
今年1月6日晚上,张女士夫妇与几名朋友相约,一起在宁海某娱乐场所的KTV包厢内唱歌,喝了点酒和饮料。晚上9点左右,张女士起身到包厢外的厕所去解手。这时,等待上厕所的人不少,待张女士轮到一个厕位,便走了进去。可是那个厕位的门插销坏了,关不上,张女士只好虚掩着门如厕。
不一会,“门猛地被拉开了,吓了我一大跳。”张女士说,她蹲下没多久,厕位的门突然被人拉开,闯进来一名女子,声称“内急”,要进来方便。张女士就告诉她,自己还没方便完,要她出去等一下。可那女子不听,还说“都是女人,挤一下有什么不可以。”那女子于是强行挤了进来,不顾张女士的强烈阻止,宽衣解带,竟与张女士一起方便了起来。无奈之下,张女士被迫提前停止如厕,让出位置,先行出来。
回到包厢后,张女士越想越生气,便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丈夫。随后,夫妻俩回到女厕所门口,找那女子理论。双方很快发生了口角,而那女子的朋友刘某等人正好候在厕所外,见双方在争辩,便冲进来殴打张女士的丈夫。
张女士夫妇逃回了包厢,但刘某等人穷追不舍,冲进包厢对张女士丈夫拳打脚踢,还用啤酒瓶砸他,致使其脸部及手臂等多处受伤。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刘某等人这才停手。之后,抢厕所位置的女子胡某等人被警方治安处罚,而打人的刘某被刑事拘留。
宁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胡某的朋友刘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