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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酒店实行24小时结账制自破行规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8-14 07:30:23

  实习生苏佳佳本报记者张 燕

  国内饭店业有一条百年行规:结账都以中午12点为截止时间,超过12点的需酌情加费。最近我市一酒店推出的24小时结账制自破这个行规。

  酒店12点结账遭质疑

  喜欢外出游玩、住过不少酒店的李女士说:“有时候晚上10点到酒店入住,次日上午8点退房,我只住了10个小时,却要支付一天的房费,我认为酒店12点结账的模式不合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各类星级饭店214家,平均入住率约70%,绝大多数饭店都是中午12点钟要求旅客结账退房,超过12点要酌情加费。笔者调查多家星级饭店后得知,大多数饭店只要有客房,早上6点以后入住至次日中午12点退房的都只收一天的房费,而若6点以前入住则要在当天12点结账;也就是说,房费的计算最短时间为6个小时,最长30个小时,这对6点以前入住的消费者有失公平。12点结账的另一个不合理之处在于12点基本上是客人吃中饭的时间,“退房后还要提着行李用餐,很不方便。”消费者倪先生说。

  12点结账是国际惯例

  “这种结账方式推行很久了,中午12点退房便于宾馆工作人员提前搞卫生,有充裕的时间来迎接下一批客人入住。”一家星级饭店的前台服务员介绍。

  市饭店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住宿法》或《住宿管理条例》来对饭店的结账时间进行规定,所以目前饭店行业参照《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来结账。根据该规范,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可见,如果客人的时间合适,是可以住满24小时的。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卢云华说,饭店12点结账,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消费者如果要延时,可与酒店商量,若酒店不同意,建议消费者选择其他饭店入住。

  百年行规受到冲击

  前不久,北京市密云地区71家宾馆饭店将中午结账时间由原来的12时延长至下午2时,在全国饭店业引起不小反响。本月初,我市一家饭店推出24小时结账制,即客人无论何时入住,都可在饭店住满24小时再进行结账。这种改制将对通行全球上百年的“星级饭店12点结账”行规带来冲击。对此,浙江甬建律师事务所许资平律师表示,无论饭店下午2时结账还是24小时结账,都是一种促销方式,它利用提供额外服务措施、提高酒店服务质量、降低价格的方式吸引旅客入住,有利于提高酒店的营业额和美誉度,这种做法在时间上有较大的弹性,值得其他饭店借鉴。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