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岁的女孩小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1个远在国外的“男友”,“男友”出手大方,经常从国外寄各种礼物给她。可小娟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温柔体贴的“男友”竟是自己身边的女友小丰。小丰以帮忙收包裹支付邮费为由,从小娟处骗走12万元。日前,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网络上认识“异国男友”小娟和小丰今年都是17岁,她们在福州一幼师学校读中专,两人既是同桌又是好朋友。2006年,小丰结交了1个在美国的男友,经常收到从美国寄来的礼物。这一切,小娟看在眼里,心里颇为羡慕。
2006年10月的一天,小丰对小娟说:“我男朋友在美国有个好朋友叫阿杰,人非常好,我打算把他介绍给你。”小丰将“阿杰”的QQ留给了小娟。
通过QQ交流了一段时间,小娟发现“阿杰”不仅温柔体贴,而且和自己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过了一段时间,“阿杰”向小娟表白,小娟欣然接受。“阿杰”表示,要寄礼物给小娟,并称国外的邮寄费用很贵,还要支付关税,“你把包裹费交给小丰就可以了”。
果真,过了一段时间,小丰神秘地将1包化妆品交给小娟,称这是“阿杰”寄过来的。小娟很高兴,就按照“阿杰”的指示,将5000元包裹费交给了小丰。不久,“阿杰”又寄了1部手机给小娟,小娟支付了4000元“包裹费”。
“阿杰”不断邮寄礼物来,不是化妆品就是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小娟认为自己的男友很大方,就一次次将包裹费交给小丰。至2007年3月,小娟一共支付了12万元的包裹费。
为“爱情”花光家中积蓄小娟怎么都没有想到,在网络上和自己谈情说爱的“男友”竟然就是每天和自己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丰。
在支付了12万元的包裹费后,“阿杰”对小娟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淡,还提出了分手。小娟起了疑心,经过了解,她发现根本就没有“阿杰”这个人,一切都是小丰在从中捣鬼。
多次向小丰索要被骗走的钱未果,小娟无奈之下向警方报案。到这时,小娟家人才知道家中的多年积蓄被人骗光了。
办案检察官介绍,小娟家境贫困,父母都没有文化,甚至连存单都无法独立写完,家里的存折一直都保存在小娟那里。小娟的父母没想到,一向都是乖乖女的小娟竟会一次次将家中的积蓄拿出去谈恋爱。
礼物多是地摊货据小丰交代,她交给小娟的礼物多是“地摊货”。小丰说:“我第一次给她的化妆品,是我花50元从1个专门卖进口商品的店里买的,是快过期的化妆品。收了5000元包裹费后,我又在地摊上买了水货手机和数码产品从她那里骗钱,最多的一次,我用1000多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从小娟那里骗走7万元。”
经过审理,鼓楼区法院认为,小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鉴于小丰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院判处小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12万元,返还给小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任思言实习生陈智文通讯员龚博林松)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