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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再为困难家庭谋居所 6种情形将取消租赁资格
稿源: 新华网  | 2008-08-15 14:47:58

  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怎么办?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怎么办?

  这个问题困扰了杭州市政府多年。昨天(14日),记者从杭州房管部门获悉,他们正在酝酿住房新政——《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这个新政一旦实施,将为住房困难户带来曙光。

  经济租赁房,是指由市政府限定保障对象,提供专项资金和用地并组织建设,以先租后买方式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以租赁方式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商品住房的低收入、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

  随着这两个政策的实施,杭州将成为全国率先提出采取“先租后买”和“租售并举”两种措施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城市。

  钱从哪里来?   财政拨款2亿元

  经济租赁住房实行政府补贴,目前,杭州市政府已明确由市财政提供经济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构的注册资金2亿元。

  昨天,杭州市房管局局长杨坚算了笔“成本账”:按照第一期经济租赁住房建设25万平方米的目标,每平方米建设成本1800元,其中建安成本1450元,配套绿化及其他成本350元。

  经济租赁房只租不售(全贷)的租金收入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即每年每平方米240元;管理成本为每年每平方米贷款利息135元,物管成本9.6元,维修成本15元;租金收入减去管理成本后每年每平方米净收益80元,预计15~18年收回成本。“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就由市财政给予借贷。”

  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租售并举,首付30%后五年内还清

  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建设、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管理费、维修费和贷款利息等因素构成,并在租赁期限内对申请家庭实行政府补贴。

  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既可以选择先租后买也可选择租售并举。所谓租售并举,是指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且为无房户)支付30%以上首付款后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并在租赁期限(五年以内)届满前支付全部房款,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从而解决暂无经济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据悉,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与每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的申请受理同步进行。其申请、审核及公示制度适用《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摇号、选房程序单列进行。

  哪些人可以申请经济租赁房?   市区范围内无房的本地居民

  在杭州市区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中,明确了经济租赁房申请人的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人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

  其次,申请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房。单身申请人除本人无房外,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申请经济租赁住房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经济租赁房怎么申请?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

  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经济租赁住房过渡,平均年租金控制在家庭平均年收入的10%~20%。

  经济租赁住房实行用人单位申请的原则,个体工商户以及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照用人单位的办理程序统一申请。

  用人单位统计本单位需求情况,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租赁申请,并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证明书和身份证、需求人员清单;同时将配租对象名单、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并核发准租证;用人单位凭准租证与市租房建设管理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并优先分配给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职工。

  租赁期限内,用人单位或入住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管理部门有权取消租赁资格,并由市租赁房建设管理机构依照合同约定收回经济租赁住房:

  用人单位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用人单位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入住的;

  入住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入住人员的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

  将房屋转租、出借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以及违反房屋使用规定的其它行为。

  低中收入家庭   住房解困三年计划

  2008~2010年,杭州将着力解决主城区4.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开建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安排廉租房50万平方米;建设城市拆迁安置(限价商品)房120万平方米。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6城区156万平方米危旧房改善工程;在外过渡两年以上拆迁户的安置率达到90%以上;建设60万平方米创业人才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5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作者:章晴)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