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田兆余 郭文婷)一个犯罪团伙买来6万多元假钞,以提供色情服务的方式换取真钞,最终被江北警方抓获。昨天,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钟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蒲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重庆男子吴某今年45岁,没有正当职业,与36岁的湖南女子蒲某长期同居。今年3月,吴某与老乡钟某商议购买一些假钞来骗钱。不久,吴某与钟某以3250元的价格从其他不法分子手中购得总面额为68000元假钞。几天后,吴某带上蒲某、钟某来到杭州。随后,蒲某将一名男子引诱到暂住房,在提供色情服务时,吴某与钟某偷偷换走了那名男子钱包里的1000多元真钞。
5月6日,吴某等人辗转来到宁波,在江北某宾馆住下来,准备以同样的方式骗钱。第二天夜里11点左右,江北警方例行检查时,发现吴某等人随身携带了66500元假钞,当场将假钞全部缴获,并依法将吴某、钟某和蒲某三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