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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夫妇被列为洗钱罪被告
稿源: 解放网-新闻晨报  | 2008-08-18 08:48:17

  陈水扁夫妇被列为洗钱罪被告

  台特侦组认为案情重大,并下令多部门对陈水扁限制出境

  据厦门日报报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及“境外”密账案,16日发动搜索后认为出现重大案情,为防止陈水扁潜逃出境,特侦组在洗钱疑案中将陈水扁夫妇均列为特侦字案洗钱罪被告,并下令“移民署”等机关对陈水扁限制出境。

  陈水扁被限制出境,吴淑珍也因“机要费”案早被限制出境,也就是说,扁、珍在密账风波调查完毕或者“机要费”案终审判决出炉之前,恐怕无法再由正式渠道出境。

  台湾特侦组在陈水扁“5?20”卸任之后,对他涉及的“机要费”弊案采取处分比较轻微的境管留置措施,经过搜索、侦办,特侦组内部开会认为扁、珍都是重要被告,参与办案的检察官都认为应将陈水扁的人身自由权强制处分“升等”为限制出境。

  台湾特侦组指出,过去侦办“机要费”案时,起诉的贪污犯罪金额为1480万新台币,在瑞士联邦检察署6月向台湾司法机关提出有关请求后,检方发现扁家高达6亿新台币的密账曝光,案情快速升高。

  另外,特侦组就陈水扁的竞选账户逐一清查,发现陈水扁未对外公开的账户共有4个,单笔现金存入最高金额达5000万新台币,1000万新台币以上的现金存入也相当多笔,办案人员怀疑,竞选捐款为何要采麻烦的现金方式交付?是否涉及“不法”?将深入调查。

  特侦组说,包含“境外”账户的相关密账资金是否与陈水扁在任时利用职权犯罪,案情还不明朗,所以限制出境,对于陈水扁家人的行踪有无派员监控的必要性?特侦组指出,目前没有特别安排,主要做法是通知“移民署”、“国安局”、“海巡署”等单位不让陈水扁出境,以利案件顺利侦办。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