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而在日前,围绕市场各方关注的股市运行情况、大小非减持、改善市场供求关系、上市公司增持回购以及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等热点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可见,证监会的一系列维稳政策,将会对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证监会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有关豁免程序规定做出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第一,对于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俗称自由增持)”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根据该条第一款其他规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不变。第二,根据监管实践需要,相应将中国证监会对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事项的处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他指出,对于存在违反规定的违规增持行为,证监会将依法做出不予豁免的决定,责令申请人履行相应法定义务,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详细
证监会表示将完善上市公司回购和分红制度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5日表示,将简化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审批程序,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
这位发言人说,根据增持和回购在实施和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市场各方面反映,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证监会将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股份增持的规定进行程序性调整,并在《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完善回购制度,以增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灵活性,简化回购的审批程序。
关于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拟从制度着手,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协调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现金分红的表率作用等。
中国证监会称慎发大盘股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5日下午就大盘股IPO是否重新开闸,如何控制大盘股发行、再融资节奏答记者问时称,监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市场意见,对大盘股发行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注重发行节奏,将继续改善市场供求,并将采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回购、分红。
证监会表示,近期中国南车IPO(首发上市募资)被市场解读为大盘股发行重新开闸,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层针对市场新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对大盘股发行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注重发行节奏。同时由于市场调整,不少发行企业、承销机构和询价对象在发行定价上亦更加谨慎。
证监会表示将增加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5日表示,将进一步推动改善投资者结构,增加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
这位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支持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改善投资者结构,稳步扩大公募基金规模,积极推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涉外投资业务,继续加大对固定收益类和低风险类产品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等投资股市的比例,推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增加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
发言人说,最近几年,围绕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等长期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资本市场,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机构投资者规模持续增长,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机构投资者已成为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证监会回应股市重挫 监控“大小非”再出三招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5日下午就中国股市热点问题答记者问,表示“高度关注市场波动”,将着力改善市场供求。对市场担忧的“大小非”减持,证监会称,还将出台完善大宗交易系统、开发可交换债券、建立国有股东转让实时监控系统等三大措施。
“大小非”减持问题困扰市场多时,就近期将如何监控“大小非”减持的问题,这位发言人说,在全流通情况下,如何规范大宗股份转让是市场监管的新问题,下一步还将出台三大项措施:
其一,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机制。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
其二,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
其三,将与国资委协调,对国有股份转让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实时监测系统,目前国资委正着手对国有股东及其股份进行申报、核实、确定,中登公司亦正进行相应技术准备。他表示该监测系统建成后,可监控国有股东的开户、过户、交易情况,以便相关部门监控国有股东转让。
证监会明确下一步稽查工作重点一是严肃查处内幕交易案件,特别是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是坚决打击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操纵市场,编造、散布各种虚假不实信息影响投资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活动。
三是重点查处和打击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减持等背信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利用网络开展非法证券咨询和非法委托理财活动的查处力度。
证监会:防范重组注资资产评估不实证监会于今年4月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并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部门完善执业准则,保障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近期,又制定颁布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管,督促其切实对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挥市场自律的作用。
证监会还采取实地核查和对资产评估机构加强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资产评估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切实防范资产评估不实等问题,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我会将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