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贩式KTV涨价似乎只是时间问题。(王勇 摄)
本报讯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日前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浙江的收费标准为10.3元/天/终端(包房),高居全国第三。上海的收费标准最高,其他地区收费则从11.0元至8.0元/天/终端(包房)不等。
“积极缴纳2008年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收费标准公告提醒相关经营企业。
“收取版权费保证歌曲正版,保障消费者权益,作为经营者一定会遵守履行相关规定。”宁波歌库自助KTV副总经理苏均成坦言,版权费带来很大的成本压——量贩式KTV走的是平价、薄利多销的路子,经营成本提升将降低商家的投资回报率。
尽管如此,记者注意到,宁波的KTV场所还未出现涨价迹象。但若以目前宁波多数量贩式KTV40-50个包厢的规模计算,一旦收取版权费,经营者每年将多支出15万元至18万元——涨价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是否涨价现在还不好说,如果将版权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同样不利于商家经营。不过,一些促销活动可能会因此停止。”宁波浪漫贵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敏称。而郑敏的苦衷或许正是目前许多商家观望的理由。而在记者进行的消费者消费意愿调查中,不少人表示,只要不大幅调价,还是能够接受的。
然而,收取版权费的消息还影响到不少经营者开分店的计划。“原本我们打算在江东区继续开设分店,如今这个想法可能拖延至明年。”郑敏称。而“歌库”的苏均成也透露,他们拟增开80间包厢分店的计划也需重新考虑。
业内人士分析,收取卡拉OK版权费将引起连锁反应。如唱片供应商是否由相关部门指定、新歌打榜速度如何跟进等。这对规模较小、设备较差的KTV将产生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