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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消费税9月1日实施 大排量车商囤货待涨价
稿源: 北京晨报  | 2008-08-19 09:33:31
  特别关注

  大排量汽车将交纳高额度消费税的传闻终于在日前成为现实。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伴随着消费税即将调整,北京市场上不少大排量车已经开始停止销售,经销商开始大量囤积商品车,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涨价。

  4.0升以上车消费税上涨20%

  消费税的调整方案包括提升大排量车的消费税,同时降低1.0升以下乘用车的消费税。具体为: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负责人称,由于国内仅有一汽丰田、一汽奥迪、长丰等企业生产3.0升以上大排量车,所以这次调整对国产乘用车影响有限。但进口乘用车而言,今年上半年,进口大排量车销量超过9万辆,且其中多为3.0升以上车型。因此,像奥迪A8、Q7、奔驰S600、ML以及宝马745等车型都将面临价格上涨。

  部分大排量车停止销售

  记者从汽车市场获悉,北京部分进口车经销商已开始停止销售部分价格即将调整的车型。目前,奥迪Q7、A8以及宝马745Li都已不再接受订单。

  奔驰北京地区销售人员表示,80多万元的奔驰ML350价格可能会上涨10万元左右,而100多万元的奔驰S350、S600等价格可能上涨更多。受到波及的大排量车重新接受订单至少要到9月1日之后。

  不过,价格的上涨已不可避免,对售价210万元左右的6.0L进口奔驰S600轿车来说,新增消费税达35万元左右。据业内人士透露,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车到岸价,在进口环节一并征收,同时征收的还包括增值税、关税等,所以并不是简单的数学乘除法,车价的上涨有可能会比预想得还要高。

  行业专家表示,由于汽车消费税并非向厂商征收,而是在消费环节中向购买者征收,因此,消费税率的调整并不会直接影响厂商成本,但对市场需求会有较大影响。现在不少进口车商都已开始囤积价格可能会上涨的商品车。

  对整个行业影响有限

  行业专家认为,此次税率调整不会影响国内汽车消费的根基。从结构看,国内高端车市场占比极小,排量在2.5升以上的乘用车占比仅为2%。1.0升以下乘用车消费税下调2%至1%,但由于车价较低,所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目前,国内汽车消费集中在1.5升至2.4升排量区间,而此次消费税调整并没有涉及到这些车型,从这个角度来看,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遗憾。晨报记者沈欣

  部分厂商回应:   上海汽车:对整体的影响不大

  上汽轿车排量集中在1.0升至3.0升,目前仅上海通用别克林荫大道和凯迪拉克品牌的几个车型排量高于3.0升,这些车今年1至7月共卖出2069辆;1.0升以下小排量车所占比例也不大,上汽通用五菱的SPARK轿车和部分配置0.97升发动机的微型客车今年1至7月的销量为12万辆,本次消费税税率两个百分点的调整,对其业绩影响亦有限。

  长丰汽车:影响很小

  长丰的整车中,气缸排气量最低的为1.99升,最高为3.8升,排量在3.0升以上的整车仅有CFA2031D和CFA2031F两款,且这两款车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较小(2007年约占2.92%),因而此次消费税调整对其影响很小。

  路虎:车价涨幅还需核算

  既然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已经明显提高了,那么排量多在4.0升以上的路虎车型的市场价格必然要进行调整。我们内部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再作进一步决定。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