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9日奥运专电(记者王圣志)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提交会议审议的《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将每年的6月10日定为安徽省“全民健身日”,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否则主管人将被处分。
据安徽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将每年的6月10日定为安徽省“全民健身日”,是因为这一天为毛泽东同志题写“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纪念日。
这一条例草案规定,学校应按国家规定的课时实施体育教学,开展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如果违反此条例并逾期不改正,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该草案还规定,鼓励学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生产秩序和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