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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趁红灯拉开车门抢劫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8-20 07:52:24

  本报讯(记者 诸新民 通讯员 祝文权)9个贵州青年在余姚专门抢夺他人放在汽车副驾驶座上的财物,去年3月至今年3月疯狂作案22起,涉案赃款赃物款累计30多万元。昨天,余姚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9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刑,并处以罚金。

  3月10日下午,刘女士驾车经61省道准备返回余姚市区,在与方马线岔路口遇红灯,刘女士刚停车,就见2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靠过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对方就拉开其车门,一把抢走副驾驶座上的皮包,随后逃走。刘女士的皮包内装有3.2万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

  就在刘女士向警方报案后,余姚市公安局又接到受害人报警。短短2个小时,犯罪分子就在闹市区连续作案3起,抢劫财物超过6万余元。

  警方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很快就锁定了莫某等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3月11日晚上,莫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连续得手,便聚集在余姚市区一家KTV唱歌庆祝。晚上10时许,警方得到线索将他们全部抓获。

  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莫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公诉机关对他们指控的抢劫罪名成立。此外,莫某和陆某等人在一年之内实施抢劫均在3次以上,而且涉案金额巨大。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莫某等9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据了解,这起系列性抢劫案中,受害人几乎全部是独自驾车的女性司机,她们将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在副驾驶座上。因此,必须提醒广大驾驶员,尤其是单独驾驶的女性,上车之后一定要先将车门锁好,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尤其是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外露。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