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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亚集团完成破产重整
稿源: 京华时报  | 2008-08-20 09:17:52

  减免债务达成和解协议的,不对无偿付能力的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法院裁定中止破产程序,上市公司进入整顿(即重整)阶段。经过重整,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清偿部分债务后,法院将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并且予以公告,上市公司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小资料:破产重整

  本报讯铁路概念第一股S*ST北亚昨天发布关于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并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为恢复上市做准备。

  S*ST北亚表示,公司已完成缩减股份相关事项,公司股票现已“暂停上市”。具体缩减比例为,非流通股股份每10股缩减为1.844股,流通股股份每10股缩减为3.584股。缩减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处理。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7月创立,是由哈尔滨铁路局等12家企业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联合其他28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5月16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指上市公司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上市公司破产还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上市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为期不超过两年的整顿,经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就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