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法院打官司未必非得对簿公堂——今年宁波尝试着把人民调解员请进法院,让部分民事纠纷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还能有选择人民调解的机会——如此,能省心省时省钱来解决纠纷(本报3月5日“热点星期三”曾专题报道)。昨天,海曙法院在老三区的法院中率先引进人民调解员。
而这一切的背景是,民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机制正在全市各地法院加速推广。
人民调解员如何调解?据海曙法院立案庭庭长戎波介绍,海曙法院与海曙司法局联合建立了一个涉诉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室,调解室设在法院的立案大厅,司法局委派2名人民调解员作为专职调解员常驻法院。
对于离婚纠纷、抚养与收养及继承纠纷、追索抚育费与扶养费及赡养费纠纷、生命权与健康权及损害赔偿纠纷、相邻纠纷、拖欠水电费与物业费纠纷、一般合同(买卖、民间借贷、借用等关系)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状时,法官在受理之前会提示当事人,诉前还有接受人民调解的机会。若当事人愿意接受诉前人民调解,法官就会引导当事人前往人民调解室办理相关手续。人民调解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无法完成再由法院立案审理。人民调解成功的,当事人既可选择立即签收人民调解协议书,也可选择由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再进行签收。
“目前,诉前人民调解机制和立案委托人民调解机制正在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的8个法院正式运行,颇受群众欢迎。”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士称。
事实上,就在上个月,引进人民调解员的北仑法院就有调解成功的案例:一对夫妻闹离婚,起因是丈夫经常赌博,丈夫一不顺心还要打妻子,但法官了解到双方还有感情基础,建议双方先接受人民调解。最后,丈夫承认了错误并立下保证书,表示不再赌博也不会再殴打妻子,妻子看到丈夫立下保证书后,心一软就撤消了对丈夫的起诉。
法官说,打一个很普通的民事官司,一审加上二审,少说要一两个月的时间,若计算诉讼费,一个标的额为10万元的民事纠纷大约需要1100元,而通过人民调解员调解,解决纠纷的时间大大缩短,并且,化解纠纷的全过程完全免费,当事人一般都乐于接受。
镇海法院还有一项统计,年初以来受理的32起家庭纠纷案,经委托调解,有28起由当事人自愿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