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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即将开始,上海市教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在2008级大学新生中实施安全教育,市教委还要求各高校学习推广在大学生中实施安全责任签约工作。
市教委表示,为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主动性,推进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高校要抓住2008年秋季新生入学阶段安全教育的有利时机,安排专门课时,对大学新生开展安全教育,为全面推开上海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打好基础。
教育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共4课时。
一是法律法规(1课时):通过案例和法律要件的讲解,宣传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
二是校纪校规(1课时):重点讲授大学生管理制度和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程序,讲课内容由学校保卫部门会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研定;
三是人身安全(1课时):根据《大纲》要求编写教学辅导材料。在授课基础上,组织《大学生安全责任协议》签约活动;
四是周边安全(1课时):制作一套学校校园及周边的地图,详细讲解校园周边地理、交通、治安环境及安全防范知识、技能。
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经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可广泛收集国内外安全教育的资料、素材和经验。各高校还要学习推广在大学生中实施安全责任签约工作的做法。(记者韩晓蓉)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