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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河道定为市级河道6400多条五级管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8-23 08:35:44

  本报讯(罗涟浩 胡 章)今后,只要是我市范围内的河道,每一条都将有自己的所属级别和管理部门。日前,随着市河道分级管理办法发布实施,我市6400多条河道告别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或管理缺位。

  管理办法规定,我市河道分成省、市、县、镇、村五级。其中市级河道10条,分别是甬新河、慈江、东江、鄞东南沿山河、小浃江、前塘河、中塘河、后塘河、西塘河、南塘河。河道管理分为监督管理和日常管理,其中监督管理内容有制订制度、编制规划、行政执法等,主要由市、县两级负责;日常管理内容有河道巡查、养护、保洁等,主要由县、镇两级负责。

  管理办法中有几条新规定值得注意:今后,沿河道的项目开展建设时,建设单位必须同时完成该河段的整治任务;在河道内搞水利工程,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这意味着很多农村河道不能擅自进行砌坎、挖河等建设;今后,跨县(市)区河道调水全部由市里统一负责,严禁单方面设置水闸、泵站等拦水、抽水设施。

  另外,根据规定,今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河道5000平方米以上,非基础设施项目占用河道3000平方米以上,必须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自来水企业在河道日取水2万立方米以上,其他企业日取水1万立方米以上,必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