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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要走人行道否则发事故要负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8-23 12:34:26

  本报讯 江苏的胡老伯近日跟家人一道来宁波游玩,到了下午本来开开心心准备回家,不料他在沈海高速公路慈城服务区上厕所时,不小心被汽车撞了,交警还当场认定事故责任全在于他。

  事发当日,胡老伯一家人进入沈海高速公路慈城服务区稍作休息。他们的车子停在广场中间的停车区,胡老伯第一个下车后匆匆走向休息区的厕所。停车区到休息区要经过机动车通道,通道上设有两条人行横道,胡老伯由于走得急,也没注意人行横道有无其它汽车来往,结果与一辆轿车撞上了。这轿车是上海人杨某驾驶的,刚从停车区出来。杨某看到人行横道内没人,正要加速,没想到停车区的一辆车后会有人突然冲出并横穿机动车通道。杨某来不及避让,轿车右前轮蹭到了老伯的右脚。

  交警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离人行横道不到10米,如果胡老伯从人行横道通过,人行横道两侧视线开阔,轿车驾驶人杨某肯定能及时发现并避让。为此,交警认定胡老伯负事故全责。后经双方协商,由杨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800元了结了此事。交警提醒广大驾车人、乘车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机动车通道与普通道路是一样的,行人横过机动车通道时必须走人行横道,否则发生意外将承担事故责任。

【编辑:朱慧慧】